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受理申请救助流程
一、申请人向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理事会提交下列文件:
1、书面申请报告,
2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、
3、医药费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原始发票(核对后退回)及复印件、
4、医院诊断病历复印件、
5、银行卡复印件;
如系自然灾害需提供受灾现场照片。代为申请人的,还需代为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文件。
二、理事会人员(理事会和店口镇民政办)实地调查:
1、走访当地村领导和附近村民。
2、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收入及住房状况、人员结构等。
3、现场拍照等。
三、调查人员制作汇总表,写出调查报告。
四、理事会进行讨论,确定是否救助。
五、书面通知财务发放救助金(汇入申请人银行卡)。不予救助的通知不予救助的理由。
六、材料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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